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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印发《池州市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日期: 2023-09-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印发《池州市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 15:22 来源: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和《池州市医疗保障局池州市财政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民政局池州市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池医保发〔2023〕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工作坚持“应保尽保、一人一保”的总目标,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稳健可持续发展,为城乡居民健康福祉打下坚实基础。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含2023年度出生人口);

2.非本区户籍但持有本市区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3.本区行政区划内中小学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儿机构的在园幼儿;

4.池州市内高校(含职高)在校大中专学生;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上述人员除池州市内高校(含职高)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校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外,其他人员均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选择本区户籍所地镇(街)的村(社区)或常住地村(社区)进行参保缴费登记。

三、参保标准及相关要求

2024年城乡居民(含在池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640元/人,参保居民个人缴费380元/人,每人每年医保费合计1020元。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保障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保障周期为2024年缴费的次日至12月31日。

1.特困供养人员、“百岁”老人(即1923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户籍在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享受全额资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本年度其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342元、个人缴纳38元。

3.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本年度其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304元、个人缴纳76元。

4.建档立卡退捕渔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给予60%定额资助,本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228元、个人缴纳152元。

5.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即1943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户籍在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享受定额资助,本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承担200元、个人缴纳180元。

6.脱贫不稳定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区财政、个人各承担190元。

7.对符合政府资助参保多项条件的,以享受其中一项最高标准执行。

8.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城乡居民须以户为单位缴费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

9.享受政府资助参保人群以区直职能部门2023年8月31日确认的数据为准,9月1日后特殊群体属性的变更,不享受今年政府资助参保政策。区直职能部门于2023年9月1日前分别将享受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详细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以正式文件形式(纸质和电子版)送交区医疗保障局,征缴工作启动前,由区医疗保障局在池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系统内做好人员属性标识。

四、特殊参保政策

1.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特殊群体(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分别自退役、动态新增、刑满释放及退出其他制度保障之日起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3.解决好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跨制度参保关系接续问题。已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补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五、工作步骤

城乡居民办理集中参保登记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池州市内高校(含职高)在校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20日—9月10日)。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卫健委等区直职能部门要协助镇(街)做好政府资助参保对象调查摸底、审查核准,确保各类群体全面准确享受2024年城乡居民政府资助参保政策。各镇(街)要以公安户籍人口为基础,对照2024年度城乡居民筹资参保对象要求,提标扩面,摸清底数。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教育体育局、各镇(街)村(社区)要不断创新手段,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把参保方式、缴费标准提高的原因、参保者权利义务、报销比例、报销程序、典型事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正面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认识到参保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力求做到应保尽保。

(二)集中筹资缴费阶段(2023年9月10日—12月31日)。进一步拓展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渠道,持续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的城乡两险代征代办点、各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功能优化,多措并举加强缴费渠道宣传,推行缴费结果查询和公示、未缴费提醒、缴费凭证打印等便民措施。

(三)汇总审核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为便于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工作开展,区税务局与区医保局联合成立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筹资办公室”,设在区税务局,地址:九华山大道518号)。区税务局与区医保局要按照各自系统内汇总参保缴费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最终确定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系统数据库内参保人员信息。

六、职责划分

1.区税务局:负责组织筹资工作动员会;负责办理登记、缴款、结报等事宜;参与预算编制和做好对账工作,及时向区医保局提供镇(街)分类缴费明细数据清册;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全区筹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等。

2.区医保局:会同区财政局编制保费预算;负责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负责对区税务局提供的参保缴费信息进行最终校对;负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和维护。

3.区筹资办公室:负责基本医保筹资缴费工作协调,负责镇(街)参保信息最终审核;负责与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和镇(街)对接,确定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名单,防止重复缴费。

4.区财政局:负责编制保费预算,及时将参保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汇入财政专户;负责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及运行监管;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村(社区)代办经费落实。

5.区民政局:协助镇(街)做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和80周岁以上老人(含“百岁”老人)的摸底核查、确认、筹资等工作,并将确认的信息按规定格式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给区筹资办公室。

6.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镇(街)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摸底核查、确认、筹资等工作,并将确认的信息按规定格式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给区筹资办公室。

7.区乡村振兴局:协助镇(街)做好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农村低收入监测对象的摸底核查、确认、筹资等工作,并将确认的信息按规定格式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给区筹资办公室。

8.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助镇(街)做好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人口的摸底核查、确认、筹资等工作,并将确认的信息按规定格式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给区筹资办公室。

9.区农业农村局:协助镇(街)做好建档立卡退捕渔民的摸底核查、确认、筹资等工作,并将确认的信息按规定格式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给区筹资办公室。

10.区残疾人联合会:协助镇(街)做好城乡居民重度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摸底核查、确认、筹资等工作,并将确认的信息按规定格式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供给区筹资办公室。

11.区教育体育局:协助开展“医路成长”医保关爱行动,负责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督促中小学学校和托幼儿等教育机构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宣传活动,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区筹资办公室提供全区中小学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儿机构在园幼儿花名册。

12.区人社局:2023年12月10日前向区筹资办公室提供参加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

13.镇(街)村(社区):开展基本医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参保;创新工作方式,积极稳妥地办理基本医保的登记、缴费工作;协助居民做好参保登记缴费线上服务,帮助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提供缴费线下“帮办代办”服务,同时做好线上缴费系统的参保问题的反馈;负责参保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真实、不重、不漏、不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经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采取镇(街)干部包片包村、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促进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资助群体和已脱贫人口参保一个不少。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更好为城乡居民提供可及性强、便捷高效、温暖舒心的缴费服务。继续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镇(街)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202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任务按时节点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参保扩面。区医保、税务部门和镇(街)、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传媒、公众号、宣传彩页、短信平台和村组(城市小区)居民自治微信群、乡村小喇叭等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要继续深化医保政策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构、进病房活动;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2024年缴费标准提高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风险评估、舆论引导和应对,凡在筹资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区医保局、区税务局报告。

(三)密切配合协作,规范实施征缴。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筹资统筹推进机制,各镇(街)与区直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信息登记,在参保过程中发现参保人员登记信息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信息不符时,要及时与区医保、税务部门联系,确保错误信息及时修正。各镇(街)村(社区)要结合各自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满足群众医保缴费个性化需求,线上可通过“池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直接参保缴费;线下可通过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协助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四)强化工作调度,严格监督问责。区政府将根据区医保局、区税务局汇总的筹资工作情况,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的镇(街)和责任单位,予以调度;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保费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确保征缴程序规范、费款安全,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为促进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工作有效落实,区政府将按筹资人数每人1元补助村(社区),作为代办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