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

图片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金融支持 / 社会保障 / 乡村振兴 / 儿童青少年 / 上学 / 贵教 /
名称: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印发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贵教〔2012〕66号
成文日期: 2012-04-28 发布日期: 2021-11-0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教体局教育科 咨询电话: 0566-3219832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印发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5:55
来源: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1801
字体大小:[||]

各中心学校,区幼儿园: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池州市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公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3~5周岁学龄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公办幼儿园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镇、街道办事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行政区域的公办幼儿园工作。城区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由中心学校负责管理。

第六条 依法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的管理,健全专职机构,完善保障体系,做好对公办幼儿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得违背幼儿教育规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不得损害家长、幼儿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园舍与设备

第八条 幼儿园设置在日光充足,周围空气、水源、噪音等环境条件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区域内。

第九条 幼儿园园舍建设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园舍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

第十条 幼儿园办园规模在3个班以上,12个班以下,编班人数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幼儿园每班有活动室、寝室和盥洗室。农村幼儿园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45㎡、45㎡、15㎡;城市幼儿园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60㎡、54㎡、15㎡。寝室内有适合幼儿使用并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床铺设备,原则上每人一床。盥洗室设施完善。

第十二条 幼儿园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2㎡、生均绿化面积不少于2㎡(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第十三条 幼儿园有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生活设施和教学设备,包括盥洗卫生用具、桌椅、玩具架,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

第十四条 幼儿园教玩具按《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标准基本配齐。室外大型玩具至少能保证两个班同时使用。有一定数量的自制玩具。教玩具使用率高。

第十五条 幼儿园(班)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并定期补充。有配套的教师用书、教学图片、音带、幼儿操作材料和幼儿图书。


第三章 教师与员工

第十六条 幼儿园按国家颁发的编制标准配备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忠于职守。

第十八条 幼儿园园长应符合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教师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幼儿园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第四章 办园经费

第二十一条 区财政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维修、拆建、设备设施添置等,提供稳定的经费来源。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并按时发放。

第二十二条 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收取的费用专款专用。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收支分开,账目清楚。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经费(包括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和自收经费)纳入中心学校管理,账务上单独设立科目,单独核算,独立使用,中心学校不得占用,不得挪作他用。向幼儿家长收取保教费必须开具财政发票。

幼儿膳食(点心)费建立专账,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收支平稳,不克扣幼儿伙食,定期向家长公开账目。


第五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后勤管理等。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拟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接受安全教育,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确需配备校车,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校车,对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并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收制度。

第三十条 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幼儿全部入校方责任险和个人平安保险。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会同卫生保健部门做好幼儿定期体检、预防接种证查验、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没有承包经营。为幼儿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搭配合理、营养足量。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第六章 保育和教育

第三十四条 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关注个性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 严禁使用教材,杜绝“小学化”倾向。

第三十六条 按照学期、月、周和日科学地制定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第三十七条 切实加强保教工作。园长、分管保教工作的副园长深入班级指导保教工作,下班次数园长每周不少于3次,分管副园长每天不少于1次。

第三十八条 加强保教研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园为本的保教研究制度,定期开展保育和教育研究活动。

第三十九条 加强与幼儿家庭的联系,建立教师与家长间的教育伙伴关系,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认真分析、吸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第四十条 密切同社区及村镇的联系与合作,开发和利用周边环境中的教育资源,整合课程,有目的、有计划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拓展幼儿学习空间。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一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警告、责令纠正等行政处罚。

(一)使用有毒、有害教具、玩具的;

(二)克扣、挪用幼儿园教育经费的;

(三)侵占、破坏幼儿园舍、设备的;

(四)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五)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