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汪福明同志任池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任池州市第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安斌同志任区园林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邱立清同志的池州市第十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臧华同志的池州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桂有继同志的池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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