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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刘小丽同志任梅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勇同志任池州市第十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尹莉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金刚同志任平天湖风景区综合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勇杰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涛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喻贵明同志任池州市第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陆正祥同志任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钱武生同志的梅龙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俊同志的池州市第十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徐志武同志的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周忠传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建军同志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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