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陈宜春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劲松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云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安斌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园林管理处主任职务;
朱王成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马强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志桂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佳佳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孔良武同志任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江产业园管理处副主任;
刘刚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吴年贵同志任池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秦芳同志任池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施文凯同志任池州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国强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韦振宏同志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伟胜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春流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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