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由来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多数劳动者职业生涯超过其生命周期的二分之一。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核心知识十问十答
1、2023年的职业病宣传主题是什么?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2、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3、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劳动者如何判断自已患的是不是职业病?
可能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5、职业病有多少种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中共列出了10类132种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2)职业性皮肤病,9种;
(3)职业性眼病,3种;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职业性放射性,11种;
(8)职业性传染病,5种;
(9)职业性肿瘤,11种;
(10)其他职业病,3种。
6、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需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7、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1)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8、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谁承担呢?
由用人单位承担。
9、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呢?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5)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10、职业健康保护,用人单位该如何行动?
用人单位应注意劳动保护,关爱职工健康,采取以下行动保护劳动健康:
(1)为劳动者提供卫生、环保、舒适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2)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制度;
(3)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4)加强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
(5)建立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责任制;
(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7)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8)实施职业健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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