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旅〔2016〕13号
市旅委:
根据刘涛同志的申请,拟在我区设立“安徽淘优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我委初审,认为其符合设立旅行社的基本条件,同意设立“安徽淘优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现将其申报材料呈送贵委,请予审批。
特此请示。
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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