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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墩上街道墩上社区刘墩组,贵林证字(2009)第045419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进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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