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科技局应急指挥部
2.2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科技局现场指挥部
3 地震灾害分级
3.1 地震灾害分级
3.2 分级响应
4 应急处置
4.1 响应启动
4.2 Ⅰ级和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4.5 地震现场工作
4.6 响应结束
4.7 总结
5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5.1 有感地震应急
5.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
5.3 区外地震应急
6 附则
6.1 奖励与责任
6.2 应急工作实施细则
6.3 预案解释
6.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根据《安徽省地震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和《池州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预案》,为保障我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结合实际,制定《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科技局地震应急响应工作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池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池州市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地震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局地震应急准备和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响应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自动响应、高效有序的原则进行。地震发生后,立即按照本预案,自动开展应急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区科技局应急指挥部
区科技局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2.1.1 局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区科技局局长
副指挥长:区地震局局长
成员:区科技局全体工作人员
2.1.2 局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宣布全局进入应急状态,或视情解除应急状态。
(二)及时向市地震局和区委、区政府汇报震情、灾情、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工作部署。
(三)当辖区内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3.5≤M<4.0),视情派出现场工作队,协助灾区镇街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当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后(M≥4.0),根据地震灾害初判指标向区人民政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工作方案和建议;派出现场工作队。
(五)当辖区内发生重大以上地震灾害后(M≥5.0),根据《池州市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地震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区科技局作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牵头单位,配合省、市地震局,做好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工作;
(六)对全区地震系统应急工作作出部署。
(七)应急工作结束后,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2.1.3 局应急指挥部组成
局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监测预报组、应急保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与省、市地震局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负责信息的上报和宣传工作;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会议的召集、重要事项的通知等工作。
组长:区科技局局长
成员:区科技局相关工作人员。
(二)监测预报组
监视震情发展,组织会商,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开展地震监测;及时提供地震构造背景和震源机制、地震烈度快速评估等应急成果。公布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咨询。
组长:区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地震发生地(镇街)地震灾害分管负责人及区地震局工作人员。
(三)应急保障组
保障应急期间所需装备、物资、交通、经费、饮食和住宿等;做好地震系统来我区支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做好应急期间局机关的接待引导、安全保卫和文印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期间人员的值班统计等工作。
组长:区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区科技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2.2 区科技局现场指挥部
当启动Ⅰ、Ⅱ级响应时,成立区科技局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局现场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时,视情成立局现场指挥部。局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地震现场工作的局领导担任。
地震发生后,局视情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简称现场工作队),现场工作队队长一般由副局长担任,副队长由区地震局负责人担任。在局现场指挥部尚未成立或不需成立时,由局现场工作队代理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
3 地震灾害分级
3.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见表1)。
表1 地震灾害分级表
灾害类型
|
初判指标(震级)
|
响应级别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M≥6.0
|
Ⅰ
|
重大地震灾害
|
5.0≤M<6.0
|
Ⅱ
|
较大地震灾害
|
4.0≤M<5.0
|
Ⅲ
|
一般地震灾害
|
3.5≤M<4.0
|
Ⅳ
|
3.2 分级响应
本区发生特别重大(M≥6.0)或重大地震灾害(5.0≤M<6.0),局分别启动地震应急Ⅰ级或Ⅱ级响应,派出现场工作队,成立局现场指挥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市地震局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区镇街开展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4.0≤M<5.0),局启动Ⅲ级响应,派出局现场工作队,成立局现场指挥部,协助灾区所在县区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3.5≤M<4.0),局启动Ⅳ级响应。履行相关职能,视情派出现场工作队,协助灾区镇街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启动
当辖区内发生一般以上地震灾害(M≥3.5级)时,值班人员应在省、市地震局初步测定通报后,立即电话通知局领导及办公室。全局人员在收到电话或短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3分钟、非工作时间40分钟)到岗,自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Ⅰ级和Ⅱ级响应
(一)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M≥5.0),承担《区地震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二)局应急指挥部启动,局会议室为局应急指挥部集中办公场所;局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到岗自动开展工作。
(三)联系省、市地震局,派出局现场工作队,成立局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
4.3 Ⅲ级响应
(一)辖区内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4.0≤M<5.0),承担《区地震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配合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二)局应急指挥部启动,各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三)联系受灾镇街分管负责人,派出局现场工作队,并视情设立局现场指挥部,协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4.4 Ⅳ级响应
(一)辖区内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3.5≤M<4.0),作为区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做出启动区地震应急Ⅳ级响应的决定。
(二)局应急指挥部启动,有关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三)视情派出现场工作队,协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4.5 地震现场工作
(一)会同省、市地震局及震区地震工作部门建立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明确现场工作纪律。
(二)迅速收集地震现场情况,1小时内采用一切通讯手段与局应急指挥部联络,报告初步了解的震情、灾情和社情;收集到新的突出灾情和社情等要及时续报。
(三)开展现场调查、地震监测、烈度评定,组织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工作;收集并核实地震宏观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数据。
(四)视情派员参加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五)协调地震系统支援人员的现场工作。
(六)及时报送现场工作简报,向震区政府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灾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4.6 响应结束
根据地震影响程度、应急响应各项工作的完成程度,提出结束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结束响应。
4.7 总结
各工作组应整理地震应急期间形成的各种技术、管理资料,交由区地震局立卷归档。
5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5.1 有感地震应急
建立局领导有感地震应急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有感地震应急工作;非工作时间,由值班局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有感地震应急工作。
辖区内发生3.0≤M<3.5级有感地震,接地震速报后,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
局领导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视情派出现场工作队。
5.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
当辖区内出现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一)地震工作科视地震谣言的影响程度,上报市地震局和区人民政府。
(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澄清事实,平息谣传。
(三)通过手机短信等及时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四)发现有违法行为者,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3 区外地震应急
当邻县发生4.5级以上地震,根据省、市地震局工作部署或所在地地震工作部门的请求,启动邻县中强震事件的应急响应。
6 附 则
6.1 奖励与责任
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2 应急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局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各工作组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工作组和部门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细则,将地震应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6.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