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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105
李本贵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梅村镇黄田村古田组,贵林证字(2009)第053970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本贵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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