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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他 / 其他
名称: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水务局行政强制裁量基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1-04
生效日期: 2017-01-04 废止日期: 2029-12-31

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水务局行政强制裁量基准

阅读次数: 作者:澳门皇冠体育_中国竞彩网$【官网娱乐平台】:水务局 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01-0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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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强行拆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防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强制裁量基准

 

项目名称为“对影响行洪安全的设施强制拆除措施”的裁量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

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1、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1)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没有设计洪水位的,按河道防汛警戒水位、设计排涝水位或者设计灌溉水位,下同)断面3%以下的,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3%以上8%以下,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 强行拆除,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8%以上15%以下, 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400平方米以下的, 强行拆除,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

(4)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15%以上,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强行拆除,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1)恢复原状所需费用预算在一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恢复原状所需费用预算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恢复原状所需费用预算在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

(4)恢复原状所需费用预算在五万元以上的, 强行拆除,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逾期未拆除擅自修建的水工程或者桥梁、码头和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

(1)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或者铺设跨河、临河管道、电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长度200米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或者铺设跨河、临河管道、电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长度200米以上300米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占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4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的,或者铺设跨河、临河管道、电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长度300米以上400米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

(4)占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或者铺设跨河、临河管道、电缆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长度400米以上的,强行拆除,并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影响行洪但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批准手续并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的自由裁量参照标准执行。

5、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工程设施的:

(1)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之一,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两种以上,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之一,在规定的期限未完全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两种以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或者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之一,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0、扣押非法采砂船舶强制裁量基准

 

一、《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长江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水利委员会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对没收的非法采砂船舶予以拍卖,拍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09年6月24日颁布,2012年5月修正)第三十四条:从事违法采砂或者运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拒不接受处理或者逃离现场,将违法采砂船舶、机具或者违法运砂工具置于河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立即实行代履行,将违法采砂船舶、机具或者违法运砂工具拖离现场,依法作出处理;当事人不在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

 

 

 

41、暂扣施工工具、取水设备强制裁量基准

 

 “对擅自建设取水设施和设置排污口的强行拆除”的裁量基准。

一、《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4第26号)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用水单位取水工程建设、取排水情况、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发现用水单位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取水许可规定进行取水设施建设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的,可以依法暂扣施工工具、取水设备。”

1. 对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系无证取水、没有在区水务部门报批擅自建设取水工程,对相关工程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并应当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2.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3.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42、加收滞纳金强制裁量基准

 

对拖欠和拒不缴纳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裁量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1、逾期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1倍的罚款;2、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2倍的罚款;3、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的,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5倍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1、在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义务人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费用1倍罚款;2、在建设活动开始后,缴纳义务人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费用2倍罚款;3、在工程完工后,缴纳义务人逾期不缴纳的,处以应缴费用3倍罚款。

 

 

 

43、代为清理强制裁量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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